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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给予梁家振等232位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的公示
 
【字体: 】【日期:2018/12/19】【作者/来源:教务处 】【阅读:2次】【关 闭
 

 

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以及《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梁家振等231位学生第一课堂课程未通过考核或第二课堂学分不足,何炜民等1位学生因毕业时受到留校察看处分仍未撤销,2017年6月2日、2018年6月21日分别已对以上232位学生的结业情况进行了通报(见粤交职院〔2017〕72 号、〔2018〕86 号)。

经个人申请,学校于2018年12月组织了结业重修考试,2018年7月相关二级学院开展了第二课堂学分补修工作。经考核,梁家振等231人已通过结业重修考试,获得相应课程学分,张新刚等4人(该4位学生已计入课程通过人数)已通过第二课堂学分补修,修满第二课堂学分。

经个人申请,二级学院审核,学生工作处审批,何炜民等1人已经撤销留校察看处分。

根据《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稿)》有关规定,教务处拟予以梁家振等232人办理结业证换发毕业证。现予公示。

公示期5天,自12月19日至12月23日止。公示期间,若对结业生拟换发毕业证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可以通过来人、来电、来函等方式向学校教务处和监察审计处等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需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监察审计处、教务处

联系人:黄泽瑜(监审处)电话:37231776

王劲松(教务处)电话:87589743

附件:2018年结业生拟换发毕业证名单

教务处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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