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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顶岗实习组织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字体: 】【日期:2018/11/28】【作者/来源:教务处 】【阅读:2次】【关 闭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高职院校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8〕166号)及《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9届毕业生顶岗实习组织与管理工作,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根据《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师生深入学习相关文件

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全院教师深入学习《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原文翻印: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职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高职院校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高职院校2016-2018级学生顶岗实习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和《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实施办法(修订稿)》等,并以实习动员、安全教育和主题班会等形式在毕业班学生中开展相关文件学习活动。学校将《规定》解读发布到顶岗实习管理平台和实习QQ群,供师生随时重复学习。相关学习材料详见附件1。

二、贯彻落实《规定》要求,严格执行《规定》提出的禁止性事项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规定》提出的禁止性规定,做到实习组织过程中“五不要”,实习管理过程中“无协议不实习”, 学生权利保障“六不得”、工作岗位及工作时间“三不得”等要求,实习过程中不能突破《规定》第十条“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第十六条“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确因专业特点和岗位特点需要突破《规定》第十六条关于“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和“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的情形,依据《通知》要求,相关二级学院要组织研讨,可以根据行业、企业要求和实际情况提交论证材料到教务处进行论证,经省教育厅备案后实施。请各二级学院遵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确保顶岗实习累积时间不超过6个月。

三、切实提高顶岗实习质量,定期开展实习管理检查

各二级学院要将顶岗实习视为教育教学的一部分:从职业岗位需求出发,制定科学的顶岗实习教学方案;从学生具体实习岗位出发,为学生量身定做实习内容,将实习内容有机融入顶岗实习的全过程。按照“对口、双赢、合作”原则,精选顶岗实习合作单位,选派高素质的实习指导教师认真开展顶岗实习指导,确保顶岗实习育人本质,避免顶岗实习异化为就业。具体要求:

1、顶岗实习前,各专业负责人须将对应的顶岗实习计划等相关资料录入顶岗实习管理平台,安排好校内指导教师,并组织落实好学生实习前完成实习动员、安全教育等工作。

2、通过使用学院顶岗实习综合管理平台,配合“周汇报”、“月汇报”等机制,做到校内班主任、专业指导老师、企业指导老师共同管理学生顶岗实习。校内指导教师应加强与校外指导老师沟通,按实习要求与学生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和指导学生实习。

3、对参加顶岗实习未使用顶岗实习平台的学生,指导老师应提醒学生登录管理平台进行安全考试、录入实习单位和填写校外指导老师信息、使用管理平台填写周记等实习作业,指导老师应随时掌握学生实习情况、布置实习任务、进行答疑等操作。

4、对未落实实习单位或者实习岗位与专业培养目标差异较大的学生,指导老师可依托校内工程技术应用中心、创新创业园、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基地、工作坊、大师工作室等实施项目,安排学生顶岗实习,请二级学院做好组织安排,具体要求遵照粤交职院〔2016〕151号文件执行。

5、各二级学院要定期按照《规定》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充分掌握合作实习单位对学生实习的管理情况、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听取实习单位意见和建议,并排查实习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消除学生实习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各类实习突发事件,保证学生校外实习工作顺利进行。

四、材料提交要求

1、顶岗实习实施计划

请各二级学院以部门为单位于12月15日前,通过OA提交各专业顶岗实习实施计划(word电子版)至教务处倪江忠、李思。顶岗实习实施计划应包括:组织机构、实习目的、实习任务、实习要求、实习内容、指导教师分配、成绩考核与评定等内容。

2、顶岗实习信息采集表

请各二级学院以部门为单位于12月15日前,通过OA提交各专业实习信息采集表(Excel电子版,见附件2)至教务处倪江忠、李思。

3、顶岗实习备案材料

对于突破《规定》第十六条关于“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和“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的专业,需在12月15日前,以部门为单位通过OA把备案材料提交教务处倪江忠老师。备案材料包括:论证报告、实习论证情况表(见附件3)及校企合作协议扫描件等。

附件:

1、2018-2019学年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相关学习材料

2、2018-2019学年高职院校学生实习信息采集表

3、2018-2019学年高职院校顶岗实习论证情况表

教务处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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