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创新强校工程”及一流院校建设项目调整工作的通知》(粤交职院〔2018〕57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了“创新强校工程”及一流院校建设项目的调整及专家论证等工作,现针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公示。
公示期5天,自11月20日至24日止。公示期间,若对考核材料有异议,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可以通过来人、来电、来函等方式向学校教务处和监察审计处等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需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监察审计处、教务处
联 系 人:黄泽瑜(监审处)电话:37231776
王劲松(教务处)电话:37086087
附件:1.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2016-2020年)建设规划
2.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建设方案、任务书
3.高水平专业建设方案及任务书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1月20日 |